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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link

沉痛哀悼地震灾害中遇难的同胞

ilink,2008年05月18日 21:17

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2008年05月18日18:4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

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  国务院公告
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 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- 转载请注明:转自 沉痛哀悼地震灾害中遇难的同胞 / Sociz 日志 -



  • 默哀,天佑我中华,希望灾区人民的家园能够得以重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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